應急部印發《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
為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結合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安委會《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制定了《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近日以“安委〔2021〕12號”文件印發。
《集中治理方案》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統籌好發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緊緊扭住抓牢貫徹落實兩辦《意見》和《三年行動計劃》過程中發現的突出矛盾以及國內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風險隱患,全面調動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時間集中治理,進一步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壓實安全責任,堅持嚴格監管執法與強化信息技術支撐并重,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機制,務必做到重大風險隱患排查見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實到位,真正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堅決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集中治理方案》中明確了需要重點排查的兩大類突出問題和四個環節的重大安全風險:(一)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問題;(二)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問題;(三)生產儲存環節重大安全風險;(四)交通運輸環節重大安全風險;(五)廢棄處置環節重大安全風險;(六)化工園區重大安全風險。
附件:《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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